开化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2018年1月11日 14:22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开化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规定,现将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参加开化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并依法经开化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注册地为衢州市范围内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 月19日下午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04室(芹阳办事处凤凰中路55号),联系人:余立新,电话:6529751。
四、其他事项
报名时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评估员资格证书及近三年房地产评估业绩证明等。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可以参与开化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本次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自确定公示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5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