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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7年11月24日 10:54

  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申请已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准(浙银监复〔2017〕338号),按照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进程安排,经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研究,报经上级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批准,拟定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农商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创立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拟定于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会议地点

  地点:开化国际大酒店(二楼钱江厅)

  地址:开化县江东南路1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开化农商银行筹建工作报告(草案);

  2.审议开化农商银行章程(草案);

  3.审议开化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4.审议开化农商银行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5.审议开化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监事长选举办法(草案);

  6.审议开化农商银行2018-2020年战略发展规划(草案);

  7.审议开化农商银行关于支持“三农”发展和2018-2020年涉农贷款比例规划的议案(草案);

  8.审议开化农商银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9.审议开化农商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

  10.审议开化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11.选举开化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12.选举开化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3.需由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四、参加人员

  凡开化农商银行的发起人(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创立大会。如发起人本人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否则视为弃权。

  五、会议登记

  (一)预登记手续:发起人(股东)参加会议请进行预先登记。

  1.自然人发起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参加创立大会的,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法人发起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法人发起人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预登记起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预登记地点:开化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解放街60号开化农信联社二楼理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会议的发起人(股东)或代理人于2017年12月8日上午8:5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1.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出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

  2.已办理会议登记但更换出席人员的,请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要求携带会议登记的相关证件和文件办理会议签到手续;

  3.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发起人或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

  七、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汪蕾、吴小如

  联系电话:0570-6075800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今日开化》、微信公众号(开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及开化农信联社营业部、各信用社、分社等营业网点发布。

  (二)授权委托书统一到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解放街60号开化农信联社二楼理事会办公室领取。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各项费用自理。

  (四)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7年11月23日

来源:   作者: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