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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覆盖城乡惠及百姓

2017年10月19日 23:59

  2006年8月16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来我县考察调研,曾莅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事大厅(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中心)进行指导。十一年后,记者对此进行了回访,感受我县城乡医保事业的变化。

  县社保局副局长、医保中心副主任卢成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然十分激动,他告诉记者,习书记走进大厅后与工作人员一一握手,认真听取了有关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并不时询问一些与农民相关的具体问题。调研中,习书记充分肯定了我县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要求我县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把这项惠民政策坚持下去。

  2006年起,我县更加全面地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推行“三规范一控费”,实现新农合补偿支出的总额控制;2011年7月推出了相对病种双向支付法住院结算办法,使医疗费用得到了控制;2012年我县又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合并,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和基金管理,并轨运行;2013年我县推出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主要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2015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实行全市政策统一;2017年7月起实现全国异地联网实时结报。

  “马金镇徐塘村的朱某,患精神病近50年,农村未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前,家中无钱为其治疗,一直被关在家中的一间小房间里,如今参加城乡医保后,长年在医院住院治疗,需医疗费7117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8400元,民政补助8942.50元,实际报销费67342.5元。”卢成告诉记者,按照2006年的报销标准,朱某只能报销20000元,实际报销费增长近3倍,家属直夸党的政策好。

  “2006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86.71%,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为40%左右,实际报销比例不到30%”卢成告诉记者,而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8%,政策内报销比例为75%,实际报销比例为56%。自试点工作以来,累计已有近40万人次获得过住院补偿,直接受益农民超过10万人。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刘祺然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