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法院关于招聘安保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开化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女性安保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大学专科以上优先录用;
6、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10月10日至1999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7、具有开化县户籍,住所地在华埠、马金的优先;
8、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二、招聘职位、人数、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女性安保人员2名(马金法庭、华埠法庭各1名);
(二)管理方式:
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考核方法参照本院有关规定)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工资标准按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到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开元路2号开化县人民法院405室政治处报名。联系电话:6014317。
应聘人员报名不可委托他人代理。
(二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照4张;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
5、区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证件原件、毕业证等核对后退回。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体能测试及面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安保基础知识,时间为1小时;
体能测试和面试为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反应能力。
五、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付。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七、办理录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报院党组研究决定,通过后即由被录用人员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初次签订合同的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则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则解除保安合同。
开化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