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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开出首家“慈善药房”

2017年9月14日 15:28

  记者从富阳区慈善总会获悉,以振和慈善公益基金为主体成立的富阳首家“慈善药房”,从即日起至9月25日接受全区低保、残保和困难家庭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凭卡在“慈善药房”购买药品的,按购药总金额可减免20%。

  振和慈善公益基金由浙江振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设立,捐款总额为60万元,首期付款20万元,第二年开始按每年10万元捐赠,分5年到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每年享受最高2000元救助限额。如确属于特殊困难的,当年救助限额已用完者,报经富阳区慈善总会审批同意,并在当年基金能够承受情况下,可予以酌情增加限额。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的低保、残保或城乡困难家庭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历史病例,到王振和大药房富阳总店(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街184号)进行预登记。如果委托监护人到场预登记,应在提供申请人相应资料的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完成预登记后,富阳区慈善总会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通知救助对象是否列入当年享受救助名单。如果通过申请,申请人将领到一张“爱心卡”,内有500元爱心基金。“爱心卡”按自然年度计算,每年1月1日起恢复为500元的救助金。

  救助对象申请通过后,在“慈善药房”(王振和大药房、王振和中医门诊部)购买药品,享受以下惠民待遇: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所购药品,报销比例80%,振和慈善基金救助20%,在限额内达到全额减免;如果救助人已参加农保的,报销比例35%,振和慈善基金救助20%,在限额内自费比例为45%。此外,非医保目录药品,振和慈善基金也能救助20%,自费比例为80%。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臧华军 骆炳浩   编辑:姚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