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财政局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单位:
为适应“互联网+”和电商化采购新趋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加快推进“政采云”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3号规定和“政采云”系统管理要求,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经浙江省财政厅及其授权的财政部门审查认定,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审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前款第(二)项同等专业水平是指无相关职称,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或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各类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可经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其他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二、申请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各类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人员需认定为评审专家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申请人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采购评审专家注册”入口,认真阅读并确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协议,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并扫描录入以下材料:
(一)专家个人照片;
(二)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四)个人简历、所在单位证明等材料;
(五)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六)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本次新征集的专家,提交网上申请后,需将上述申请材料寄县财政局采购办核对,县财政局将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报的评审专业和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选聘为评审专家,纳入“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统一管理,并以短信等形式通知专家。
(二)原开化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家,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自行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jzfcg.gov.cn)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应信息。若正式使用“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后仍未注册的,将影响专家的抽取使用。
四、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联系电话:0570-6013637。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咨询热线:“政采云”公司客服电话:400881719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开化县财政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