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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服务]高考加分项 快来围观

2016年5月19日 16:14

  5月17日,记者从县教育局了解到,今年高考加分项目具体如下:(考生需符合相应的条件方可获得加分资格,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

  1.2015年1月1日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在政策限定的各体育类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中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高中应届毕业考生。

  2.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不含浙江大学、公安海警学院)的。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

  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所属高校(不含浙江大学、公安海警学院)。

  据悉,2016年浙江省高考加分对于考生资格的审核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体育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体育管理部门负责,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学科与科技竞赛类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科协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政部门负责。所有申请体育加分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认定测试,认定测试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加分。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不享受体育项目加分政策。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一项高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姚玲    编辑: 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