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
2016年3月8日 15:0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工会的性质和任务,工会履行“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职能,重点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和动员职工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根据工会职能,县总工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部署,研究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领导全县工会开展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县各级工会及广大职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于“开化国家公园”建设。
(二)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培养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四)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参与有关部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各级工会与党、政方面有关问题的协商和处理。
(五)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
(六)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科技创新等经济建设活动。
(七)负责会员发展、会籍管理、工会组建工作;协助镇乡、局(系统)、村(社区)工会干部的选配、教育、管理以及负责指导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搞好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八)督促并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财务的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负责对县总工会所属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和增值。
(九)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县劳模的推荐、评选和具体负责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承担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二部分 预算表
一、2016年政拨款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三、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2016年部门收入总表
七、2016年部门支出总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总工会2016年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6年核算中心收支总预算307.64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7.64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4万元。
二、关于开化县总工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7.64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3.85万元,主要是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6年预算数为286.5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0.46万元,增长7.69%。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预算数为21.14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39万元,增长19.10%。主要是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三、关于开化县总工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关于开化县总工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在工作量增加的情况下,也要减少支出。
五、关于开化县总工会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6年收支总预算307.64万元。
六、关于开化县总工会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0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64万元,占100%。
七、关于开化县总工会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0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64万元,占87.97%;项目支出37万元,占12.03%。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来源经费补助收入、零星杂项收入等。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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