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开通廉政账户“581” 意为:推不掉的“好处费”我不要
2015年4月27日 15:38
党员干部收了“好处费”后,想推推不掉、想退退不了,总不能放入口袋等着被查处吧?去年9月,我县纪委开了“廉政账户581”(谐音“我不要”),彻底打消此类“尴尬”--党员干部推、退不掉“好处费”,只要及时自行存入该账户,就不会被追责。
“我们设立并启用廉政账户,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党员干部拒礼拒贿开通‘绿色通道’。”4月24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廉政账户的存入范围包括各单位收取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上缴的现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的折价款;党员干部在公务或社交活动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的折价款;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友或身边的工作人员代收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和实物的折价款;党员干部认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的款项等,交款人可在中国建设银行开化分行的各个营业网点,将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和实物的折价款存入廉政账户。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581廉洁自律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开化县建设银行;账号:33001687435059000581
此外,为保护缴款人的隐私,任何单核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廉政账户。确需查询的,必须征得县纪委(监察局)同意。银行管理人员也不得泄露廉政账户的信息。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账户已收到“好处费”共3笔。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姚玲 周志伟
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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