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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开化县“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2014年11月10日 14:53

  各乡镇(工业园区)工委、局工委、产业工会、基层工会:

  2014年,全县各级工会组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团结动员全县职工围绕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积极开展以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为主要内容的“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县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评选县级“工人先锋号”。请各工委、基层工会按照衢总工字〔2007〕78号《关于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作出优异成绩的车间、班组、工段、科室(简称班组)认真评选推荐。凡推荐上报的“工人先锋号”,均需填写开化县“工人先锋号”登记表一式二份,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先进事迹字数800字左右;并于2014年2月15日之前报县总工会保障部,县总工会将于适当时候进行表彰。联系电话:6021561

来源:  作者:  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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