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2年度乡镇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2年10月15日 10:33
开化县总工会
开总工字[2012]24号
关于下发2012年度乡镇工会重点工作
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工委、总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总十五届六次执委会议精神,落实省、市总工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两个普遍”工作,结合我县工会工作实际,经县总常委会研究,决定2012年对乡镇、(工业园区)工会实行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企业工会组建和工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订净增数(45分):以县总工会下达年度净增数为基数,每增加2家,加1分(最多加10分),完不成任务的不得分。
2、会员净增数(8分):以县总工会提出的年度会员净增数为基数,每增加30名,加1分(最多加10分),完不成任务的不得分。
3、建立流动务工人口源头入会机制(5分):各乡镇、工业园区工委建立流动人口源头入会机制;实现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每缺一项减2分。
4、各乡镇、工业园区工会组织网络建设(5分):建立一张工会组织网络,完成任务加5分,完不成任务不得分。
5、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10分):规范化建设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开展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建设,争做优秀工会工作者活动;依法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年度基层工会主席培训率达30%以上;会员会籍实现网络化管理。每缺一项减2分。
6、建会工作格局(6分):党委牵头建立健全工会组建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制发相关文件;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目标。每缺一项减2分。
7、保障制度与措施(6分):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考核奖励、通报督导等相关制度;建立建会工作长效机制;在解决具有共性的建会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每缺一项减2分。
8、完成县总下达的合格职工之家、职代会、厂务公开建设任务(15分),每增加5家加1分(最多加5分),完不成任务的不得分。
二、考核办法
1、实行百分制考核。采用平时掌握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2012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基本分为100分(详见考核评分)。
2、考核工作自下而上进行。年底由各乡镇(工业园区)工委、总工会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自查评分,上报县总工会。县总工会将根据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结果与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相挂钩。
三、落实责任
实行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旨在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乡镇工会组织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各乡镇(工业园区)工委、总工会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乡镇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实现劳资双赢。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开化县总工会
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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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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