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公告
2012年5月7日 17: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等规定,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熟知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经县政府批准,开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于5月12日15时30分至15时58分,组织例行性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区域
开化县城(含工业园区),华埠镇、马金镇。
二、试鸣信号
1.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为:
①预先警报(15时30分—15时3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②空袭警报(15时36分—15时39分):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③解除警报(15时42分—15时45分):连续鸣响长音3分钟;
2.防灾警报音响信号为:
①灾情警报(15时48分-15时51分):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②解除灾情警报(15时54分-15时58分):连续鸣响长音4分钟;
届时,全县各单位、人民群众及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开化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编辑:郑宏亮
开化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