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近2万只“螺丝液化气钢瓶”将到报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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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记者从开化县质监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从现在开始,将对使用期限届满的护罩用螺丝连接的液化石油气瓶(简称“螺丝瓶”)实施报废处理。
据了解,目前开化县居民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共分两种,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生产,钢瓶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焊接液化石油气瓶”,即“焊接瓶”;另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产,钢瓶护罩与瓶体用螺丝连接的液化石油气瓶,即“螺丝瓶”,全县数量近2万只,占在用液化石油气瓶总量的25%。
根据国家标准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年限为15年,到期后必须作报废处理。从今年起到2011年9月30日,1996年10月1日之前生产的“螺丝瓶”将达到15年的使用期限,超期的液化石油气瓶很可能会出现瓶壁腐蚀、阀门密封性减弱等问题。
开化县质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螺丝瓶”瓶体上会有检验合格期限,经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气瓶可继续使用至期满。如果已超出期限,市民可直接将钢瓶交钢瓶检验单位作报废处理,也可以先将钢瓶交给就近的充装站,由充装站转交钢瓶检验单位实施报废处理。
实施报废处理的钢瓶将由充装站回收,按照市场废钢价计算折旧费。
温馨提示:发现气瓶漏气应怎样处理
发现气瓶漏气或关闭的瓶阀漏气时(会闻到强烈的刺激味道): 1、应开窗通风换气,严禁各种明火,现场不得开关电灯、换气扇等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话、手机、打火机和门铃等,防止引发爆炸、火灾事故。2、可用浸湿的毛巾等物品立即将瓶阀关上,并迅速将钢瓶转移至室外空旷地,及时通知液化石油气服务部门处理,或立即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3、有条件时可用大桶装满水,将瓶体泄漏点浸入水中,可防止气体迷漫到空气中发生燃爆起火。
开化新闻网







